这曾是她的房间。问柳巷38号一单元301。

在她搬家之后,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中介那里租来了这间房子。房屋里面除了摆放着三把陈旧的木椅和一张简陋的木床以外,其它的家具都被清理得很干净。

这曾是她住了20年的房子。卧室的墙上还贴着泛黄的明星海报,下面是一行铅笔写的小字:最可贵的永远是自由。

我搬进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了,夕阳从窗棂斜斜地透进来,房间里满是夏日才有的热气。我抹掉了额头上渗出的汗珠,插上风扇,坐在还未铺好的床上,点燃了一根烟。外面很安静,在这种天气里很少有人愿意出门。

这是她曾经住过的房子。我的脑海里不断想着这件事,说不上来是得意还是失落。不能和她在一起生活,住在她曾经住过的房子里或许让我感到一丝欣慰,这好歹也是一种接近她的方式。

夜幕终于来临了。我从凉水里面捞出两罐啤酒,这是在没有冰箱的情况下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冷藏啤酒的方式。拉开拉环的那一瞬间,心里仿佛有些得意,我向往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独居生活终于就这样开始了。于是我按照想象的那样拉开啤酒罐,喝上两口之后点燃一支烟,躺在微热的地板上对着天花板沉默的吊扇发呆。

如果生活一定要有仪式感,那么这就是仪式的开始,虽然想象中的地板没有一点温度,啤酒也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还冒着冷气的样子。这是她曾经住过的房子,我总是这样想,就好像生活在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,我就能够把足够多的时间用来了解她的生活,看她是如何背上书包去上学,是什么时候开始了初恋,什么时候第一次流着泪在书桌前写日记,有没有在睡不着的时候趴在窗前看星空,有没有在离开这里之前,想过我。

这大概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,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有了一个很郑重的预谋。而事实上她并不喜欢我,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。或许是因为第一次“约会“的时候就很不体面的在她面前流泪,对她讲我曾经坚持过很多年的理想,可能这让她认为我是一个很懦弱的人。我不知道,很多时候我都不了解我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,除了接近她,我的一生从未有过非常明确的目的,向来都是在彷徨中度过。

我很喜欢她。她有天使一样的脸蛋,洁白光滑的肌肤,她像我们古代文学史老师一样博学,也像饱经风霜的中年人一样沉稳。和她在一起谈话会让我觉得自卑,从电影到音乐,从绘画到写作,无论是聊艺术还是谈生活,我都不能像她一样自在。或许她觉得我幼稚,也或许她的内心太过于沉重,以至于很多人都很难走进她的生活里。

和她在一起很快乐,但是偶尔也会觉得痛苦。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正确看待爱而不得这一回事,就像是你面前陈列着一件奇珍异宝,但是她永远不会属于你。
这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,为了了解她,也为了占有她,虽然这是最无力的一种占有方式。但是每当想起她曾在这里生活,前二十年喜悲都在这里经历过,这就是最接近她的时候,比我们并肩走在体育场的时候更近。

然后,她来了。在我再三的邀请下,她终于同意回到这里看一看。也许她真的没有那么留恋这个地方,因为在这里她失去了亲人,在这里她也曾夜不能寐,在离开这里的时候毅然决然。
但是她是一位天使,无论经历过什么,永远给别人充分的尊重和体面的陪伴。

我讨厌太过体面的态度,因为越体面就意味着越陌生。但是我又很感激,不然的话,认真告别过的人,哪有那么容易轻易再见。

她来了!在一个雷雨天的下午。她轻轻地敲了敲门,进来之后很熟练地把雨伞挂在了墙上,然后轻轻撩开了两鬓的头发,冲我微微一笑。

这也是我憧憬过的生活。下班之后回到家里,知道该把雨伞挂在何处,知道在这间屋子里有我在等她,或者是我下班回来的时候,知道她也在屋里等着我。但是这里已经不是她的家了,这里也不算我的家,即使看到她回来,我仍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

她走到卧室里,轻轻撕下墙上的海报,走到窗前关上了窗,她说,夏天下雨的时候要把窗户关上,因为随时可能会飘一些雨水进来打湿地板。

然后她在发愣,也许是想到了以前在这里的生活片段。我轻轻走过去,从她背后搂着她,她的头发很香,比我喝过的任何一杯酒都要醉人。她轻轻拉开我的手,转过身来对我微笑,告诉我她要走了。但是从她进门到现在还不到十分钟,她就要走了?

我有些不知所措。或许我不该邀请她回来,因为我知道她即使答应也只是出于礼貌而不是真的怀念这里,或者说想见我。

一声响雷穿堂而过,窗户的玻璃微微颤抖了一下,接着便是骤雨猛烈地拍打在玻璃上的声音。她要走了,以后可能就真的再也没有理由约她出来了,我住在这里妄图接近她的生活的方式瞬间变得毫无意义。我从她背后捂住了她的嘴,任凭她如何挣扎,附在她的耳边,轻轻咬着她的耳垂,像是喃喃自语,但是又抑制不住颤抖,我说:“能不能不走,再陪陪我。”过了十分钟,或者更久,我闭着眼睛闻着她的发香,她便没再挣扎,整个人瘫倒在地板上,一动不动。

她也许真的不会走了。

我从床柜上拿过烟点燃,躺在地板上,和她头挨着头,窗外仍然是咆哮的雨声,但是屋内却无比沉寂。我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烟,直到外面的雨声小了下去,直到天色昏暗下来。然后捏了捏她的脸颊,一点也不光滑,就像是用手触碰冰箱里结成的霜一样,寒冷。

我打开手机,单曲播放丁可的《White》。然后把她抱进浴室里,温热的水从花洒落下,好像外面的雨溅到了屋子里面来。我跪着轻轻地亲吻了她的额头,她静静地躺着,没有回应,就像一件浑然天成的艺术品。

“你是我的了。”水珠从我的发间落下来,落在她洁白的长裙上,现在,她是我的。

我从厨房取来刀,凭着感觉开始分解尸体。我一直以为她是水做的女子,全身都很柔软。但是当刀刃割到颈部的骨头时,却无论如何也划不下去,但是乌黑的血液顺着她的脖子不断涌出,随着温水一起流进下水道,我的脸上也满是水滴,回想不起来那是花洒落下的水还是我的泪水。

但是那一刻我感觉似乎从来没有了解过她,也从未想到一个瘦弱的人也会有那么多脂肪。一刀一刀切在她的身上,那种得意,又刺激,又落寞。

我好像永远占有她了,但是又好像永远的失去了她。

“而我爱你,就是想把你也拉进来,却希望你能救我。”